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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官坂220****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榕环评〔2026〕10号 | 2026-2-10 |
| 2 | 福****公司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榕环评〔2026〕11号 | 2026-2-14 |
| 3 | **港**港区壁头作业区28#29#泊位工程项目 | 榕环评〔2026〕12号 | 2026-2-14 |
| 4 | **市长****公司32万吨年钢型材精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榕环评〔2026〕13号 | 2026-2-14 |
| 5 | ****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标签胶带及配套产品项目 | 榕环评〔2026〕14号 | 2026-2-14 |
| 6 | **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文溪枢纽互通工程 | 榕环评〔2026〕15号 | 2026-2-14 |
| 7 | **外海I****风电场 | 榕环评〔2026〕16号 | 2026-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