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公司**县岜大牙山石场矿山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市**区境内,涉及行政区域有**市**区甘圩镇赖坡村、**镇**村,项目复垦责任范围总面积34.0038公顷,实际损毁面积33.547公顷,其中旱地7.2952公顷、灌木林地3.5139公顷、坑塘水面0.0939公顷、裸地11.6796公顷、采矿用地10.9644公顷。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经我局组织专家现场勘察核实,****公司对复垦责任范围34.0038公顷,进行了场地建筑物拆除、土壤重构、植被恢复等复垦工程,已完成复垦责任范围任务工作,最终复垦为旱地7.3678公顷、灌木林地4.3583公顷(含未损毁0.2132公顷)、其他草地17.2316公顷、农村道路0.1608公顷、裸地0.2436公顷(未损毁),共计29.363公顷,土地复垦率86.35%,减少的4.6408公顷为边坡种植爬山虎复绿。
三、总体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公司**县岜大牙山石场矿山土地复垦项目复垦责任范围已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组同意****公司**县岜大牙山石场矿山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合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司**县岜大牙山石场矿山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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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士恒 ****061 黄勇皓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