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蓟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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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4 16:17

****审批局****公司液化石油气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330

传真:022-****9999

通讯地址:**市**区滨**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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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侧200米处

**天****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拟投资1700万元人民币,在**市**区官庄镇南营村邦喜公**侧200米处自有厂区内建设“天罡公司液化石油气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8.95m2,建筑面积2929.2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楼、辅助用房、压缩机房、灌装间、消防水池、钢瓶检验厂房。(2)生产相关设备:建设5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分装设备,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分装销售,储存设施包括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4个、20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个,年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8400t。项目分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均为液化石油气购买方提供检验合格钢瓶,本项目不进行钢瓶检测服务。项目环保投资141万元。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现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1、灌装间自动灌装线配设余气回收装置,对进行钢瓶充装过程中管路中余气回收,手动灌装线充装量较小,余气放空;日常运行废气为少量槽车卸液收工残气、气瓶充装收工残气、倒残液收工残气、残液装车收工残气,非正常工况废气为储罐超压排放废气和检修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净化后通过发电机房屋顶排放口排放。职工食堂烹饪过程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屋顶12.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公司定期清掏,储罐喷淋排水、储罐打压排水、储罐围堰区降雨集水回用于消防水池补水,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定期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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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