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县2026年危桥拆除重建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主要人员:安全负责人: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现修改为:删除。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2”: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必须由投标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签字、盖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证书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保单位为准。证书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同****政府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 现修改为:删除。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安全员”1.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现修改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注册造价工程师:1.持有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交通运输工程专业);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开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劳动合同。注: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证书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保单位为准。注册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政府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删除。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主要人员、项目总工任职资格”:(2)项目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公路相关专业)的,加 5 分;(提供职称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2)项目总工程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公路相关专业)的,加 5 分;(提供职称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其他因素、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加2分,最多加10分。 现修改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加2分,最多加10分。提供施工合同(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2条”增加以下内容: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8)项要求编制的,得零分。 |
| ****(******公司) |
| 2026年0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