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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更正为:本**市**区老旧小区、街区改造项目(十期)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市克拉****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发〔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202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市克****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原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第一条更正为: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服务中心(站)等。
3、原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第二条更正为2.项目规模:主要对东郊路1号、南新路26号、南新路77号等12处老旧建筑,约16600平米区域进行提升,建设内容主要为建筑单体室内修缮及室外屋面、外墙等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同步进行排水、暖气、电气等相关系统改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一致之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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