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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湾区新****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
| ****湖湾区新****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
| A01-124********9028823-****0212-095829-4 | ||
| 更正公告 |
各投标人:
现对2026年2月12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的《****湖湾区新****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1、原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的评审要素第9点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3.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修改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3.1 项规定和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原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附件“****湖湾区新****基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评标程序附表”作废,投标人不得再作为投标编制依据,请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的附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其它附件以原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为准。标书代写
各投标人应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各投标人可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441900/index)下载本补充通知,据此编制投标文件。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及时登陆上述网站下载的,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