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城老**南区排水防涝工程已****管理局以《关于**县城老**南区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6〕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超长期国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路(东苑街-唐徕大街)段、**南街(**路-**路)段、发行路(**路-**路)段、**东路(发行路-翰林大街)段共4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敷设管径d400-d2000雨水主干管3764m,敷设管径d500-d2000雨水预留管1206m,敷设管径d300雨水口连接管2774m,共计**雨水检查井98座、雨水口272座;管道施工机动车道路面恢复33105㎡,管道施工非机动车道路面恢复214㎡,管道施工人行道路面恢复1808㎡,道路铣刨罩面59183㎡,路面恢复后重新标线施划4311㎡。(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县**路、**南街、发行路、**东路;
2.3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县城老**南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南街272号
联 系 人:李之然
电 话:0952-****1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联 系 人:张宏祥、施菲菲、马芳
电 话:0951-****819、181****9859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95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