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菲利斯****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14日至 2026年02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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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菲利斯****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江高镇智能家居产业园AB****013-1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菲利斯****基地项目(投资项目代码:****)位于**市**区江高镇智能家居产业园AB****013-1地块,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7万元。主要生产工艺包含:镭雕、印刷、SPI检测、贴片、回流焊、波峰焊、三防涂覆、三防固化、组装、测试、包装等。项目预计年生产逆变器150万台、储能电池包140万台、一体化路灯30万台、MPPT控制器30万台、PCBA电路板100万件。 |
| 环评机构 | **省****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路面硬化、砂土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期扬尘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及时清运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