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LXJZBB-202512-18-02(重2)一、二炼钢厂连铸设备维保承包直接谈判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采购人:****/******公司。
2、推荐成交供应商:****。
3、采购预算:****6000.00元。
4、拟成交金额:****6000.00元。
5、采购内容:
1)一炼钢厂1#、2#板坯连铸机备件、材料及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设施(以下简称连铸机)的日常检修维护、大中修承包和安全整改。
2)二炼钢厂1台板坯连铸及1台五机五流方圆坯连铸机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设施(以下简称连铸机)的日常检修维护、大中修、设备技改和安全整改。
承包期:承包期一年,自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6、采购理由:经两次公告后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7、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有股权关系、控制关系等),只允许其中一家报价。
2)、报价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实力雄厚,资质良好。
3)、企业所有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4)、参与项目报名/报价的单位不得存在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状态,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采购单位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公司参与的,****公司亦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5)、无不良业绩记录不得被列入广****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不得被列入****《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商业伙伴名录》。****公司参与的,****公司亦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合法分包的有关规定:(1)分包需经得甲方同意;(2)项目主体工作和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分包需写明拟分包的范围及工作量等; (3)分包人需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内容及规模相适应;(4)禁止再分包: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内容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禁止隐性分包:成交主体必须为实际履约主体,禁止成交后将项目转交至其他分支机构或其他企业执行。
8、公示期为自公告期起至2026年02月24日。报价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盖章形式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号:****@gxjinhai.com)向联系部门提出,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9、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采购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10、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c.****.com/default/foreground/index.do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com/index )上发布。
11、联系部门及监督部门电话:招标代理:****0779-****756,审计部/风控合规部0779-****722。
特此公告!
****
招标办
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