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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位于**市**区同里镇屯村沐庄湖路188号房地产公开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2月1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3月5日 | ||
| 转让方名称 | 苏****人民政府 |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市**区同里镇屯村沐庄湖路188号。本次转让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5)**市**区不动产权第****370号;权利人:苏****人民政府;房屋建筑面积:10542.64平方米,宗地面积:8077.24平方米,用途:社会福利用地/社会福利,权利性质:划拨/其它;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担保。转让标的于2023年5月20日委托****护理院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委托经营期限为20年。公告期内查看标的,看样联系人:陈伟伟;联系电话:****0558;看样时间为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看样请提前预约)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新****公司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诚评报字[2026]第014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01月31日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20,915,600元 |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本次挂牌为整体转让,受让方不得部分购买;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或首期价款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设定土地性质为出让,转让方承诺在收到款项后,将按程序申请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若土地性质无法由划拨变更为出让的,双方解约本次交易且互不追究责任。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九、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20,915,600元 |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一、保证金金额:1300万元。二、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16:00****银行到账****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四、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五、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 |||
| 备查文件 | 1、****开发区工作委员会〔2026〕4号会议纪要2、****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3、苏****人民政府拟资产转让涉及的位于**市**区同里镇屯村沐庄湖路188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诚评报字[2026]第014号)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5、标的相关权属证明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协议7、委托经营合同8、其他相关材料 |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2、本项目仅接受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转让价款支付到****有限公司监管账户。后续资产交割流程按照合同约定办理。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2)报名所需资料: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办理的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 联系电话 | 0512-****0615 | |||
| 咨询地址 | **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楼 | |||
| 技术支持 | 400-****-9082、400-****-0799 | |||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