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县2025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位于**县福临镇,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围绕影**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森林游步道等规划,采取采伐、补造等修复方式对区域内竹林、疏残林、次生阔叶林进行全面改造。
二、相关标准:(1)《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GB/T44351-2024);
(2)《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3)《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
(4)《毛竹林丰产技术》(GB/T 20391-2006);
(5)《毛竹笋栽培技术规程》(LY/T 2337-2014);
(6)《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094-2005);
(7)《****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8)《****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 号);
(9)《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林生发〔2025〕5 号);
(10)《****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8 号;
(11)《****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5 年森林质量提升建设任务的通知》(长林发〔2025〕41 号)。
三、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1、服务时间:2026年4月基本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作业。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1、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2、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结算方法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70%;结算后再支付25%, 即付至95%;完成抚育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该期限内不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