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佛士厂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莱佛士厂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建设的“莱佛士厂房改造项目”****开发区北一环路7.3公里处西北侧,土地权属证明为**国用(2015)第1566号,证载用地面积56005.19㎡,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莱佛士厂房改造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为56005.19㎡,总建筑面积为98125.51㎡,计容面积为90026.61㎡,不计容面积为8455.96,地上建筑面积为91996.16㎡,容积率1.61,建筑密度51.9%,绿地率10.9%,机动车停车位189个。
其中各单项经济技术指标为:**一栋地上二层高度14.3米2#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为13149.24㎡,计容面积为13099.28㎡。
**一栋地上二层高度12.95米5#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2791.9㎡,计容面积为12384.88㎡,不计容面积为814.04㎡。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0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营商环境公众号、****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关于****“莱佛士厂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服务局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