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24号
**市**区****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高景太阳能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概算的函》(珠联基础函〔2025〕6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项目概算(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区****侧与宏源路交叉口东侧,占地4600平方米,**一座110kV户内GIS变电站、110kV电缆线路及配套通信部分、10kV 配网电缆线路。
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变电站工程(主变规模首期为2×63MVA,一栋配电装置楼、一栋消防泵房及水池);110kV线路工程(双回110kV线路接至220kV 金鹤站,线路总长约9.7kM);10kV配网工程(一期十回、二期十回10kV****公司用地红线边,线路总长为1.05kM。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高景太阳能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8号);
(二)《关于高景太阳能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18号);
(三)关于《关于申请出具高景太阳能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的复函;
(四)《关于高景太阳能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5〕1号);
(五)关于《关于恳请出具高景太阳能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超期事宜相关说明的函》的复函。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23340.21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21029.10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1211.95万元;
(三)预备费:1099.16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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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