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26号
****政府****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金海岸危旧公共事业设施拆除重建工程项目概算的函》(珠金建管函〔2025〕119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项目概算(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区三灶镇金岛路,**综合楼一栋,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20.4米;**建筑基底面积 1834.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其中:地上综合楼部分建筑面积9052.72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547.28平方米);旧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外墙面积约48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地下室及地上部分土建及装修、机电安装、室外配套、变配电等工程。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2〕107号);
(二)《****中学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77号);
(三)《关于金海岸危旧公共事业设施拆除重建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5〕8号);
(四)《****中学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金建〔2024〕61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5493.89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4444.00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293.04万元;
(三)基本预备费:236.85万元;
(四)设备购置费:520.00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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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