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25号
**市**区****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提请审批**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概算的函》(珠联城建函〔2024〕142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项目概算(项目代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分别对藤山二路暗渠、藤山二**侧土渠进行污水收集整治,**三板市场截污管道,对藤山二路暗渠进行清淤检测。建设1.0万m3/d的1#****泵站1座并配套进出水设施,6000m3/d的2#****泵站1座并配套进出水设施,**三板市场截污管约200m,对藤山二路暗渠进行清淤检测长约1470m。
工程内容包括:铺设管道、工作井浇筑、地基处理、泵站安装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2〕21号);
(二)《关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珠金农农水函〔2022〕112号);
(三)《关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预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预)〔2022〕80号);
(四)《关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超期的说明》;
(五)《关于申请高景太阳能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等项目概算批复的函》(珠联基础函〔2025〕82号);
(六)《关于征求**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预算审核意见的函》(珠联基础函〔2024〕147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3824.70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0395.87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202.51元;
(三)基本预备费:600226.32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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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