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29号
**市**区****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提请审批呈祥路**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概算的函》(珠联基础函〔2025〕116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项目概算(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建道路西起于机场北路交叉口,设计起点桩号K0+000,自西向东经规划一路、顺达路至设计终点与****段相交,向东与呈祥路一期工程路面工程实施起点相接。道路设计长度为1353.938米,道路红线宽度 50米,设计时速为60km/h,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综合管廊全长约411米,桥梁全长约70米,两座箱涵:1****中心总长 26.04m,2****中心总长 58.026m,箱涵结构形式为2-5×4.7m;排洪渠总长度约1241m,随同市政道路同步进行建设。
工程主要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缆沟工程、预留沟工程、通信管沟工程、综合管廊、排洪渠、箱涵工程、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燃气仅预留管位)。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呈祥路**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9号);
(二)《关于呈祥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16号);
(三)《关于调整呈祥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规模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2〕167号);
(四)《关于呈祥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金建〔2022〕161号);
(五)《关于呈祥路**段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5〕3号);
(六)关于《关于恳请出具高景太阳能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超期事宜相关说明的函》的复函。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32810.66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29041.68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2017.85万元;
(三)预备费:1534.86万元;
(四)管线迁改工程:216.27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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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