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30号
**华发****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中心美祥路及排洪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华联函〔2025〕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西部中心**,共包含1条**市政道路(美祥路)及1条**排洪渠(美祥路排洪渠)。美祥路西起于机场北路,东达**路,道路设计长度为1042.095米,实施长度975.978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美祥路排洪渠总长965.785米,排洪渠终点**连通渠139.977米,**桥涵2座,随市政道路同步进行建设。
根据片区开发时序,本项目对道路软基处理范围外25米范围进行延伸处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软基处理工程、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排洪渠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燃气工程、预留沟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及安监设施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25112.4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1672.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26.9万元,预备费1179.97万元,征拆拆迁费257.98万元,管线迁改费75万元。建设资金由市、区按照“49:51比例共同承担”的精神,排洪渠不纳入市、区共担范围,其他部分市、区按49:51比例进行分担。
三、审批依据
(一)《****中心美祥路及排洪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5〕11号);
(二)《****中心核心区开发建设财政投入机制有关事宜会议纪要》(〔2025〕5号);
(三)《****中心美祥路及排洪渠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
(四)《****中心美祥路及排洪渠工程的事前绩效复核意见》;
(五)《关于****中心美祥路及排洪渠工程用地审查意见的复函》(珠自然资金函〔2025〕598号);
(六)《****中心美祥路及排洪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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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