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反馈情况
****市是**最****基地之一,31座矿山中有20座未严格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阶梯型开采,对矿山“开膛破肚”不分层垂直剥离,造成山体严重受损,生态破坏严重、复垦难度极大。现场抽查9座现有矿山,只有1座设置了规范弃土弃石场,**开采产生的废土废石积存总量达1亿多吨,大多沿山体、沟谷等区域随意排放,造成**外大面积生态破坏。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实,抽查发现,**市糯垌大福花岗岩矿绿化率不足20%,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在矿山下游形成牛奶塘;**市****公司三堡天井冲花岗岩矿废土废渣直接倾倒山谷。闭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推进不力,全市11座闭坑矿山无一开展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要求
花岗岩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并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措施,应建矿山按要求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创建体系和监管体系更加科学。完成**市闭坑花岗岩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三、责任单位
******厅
四、整改措施
一是对**市范围内的花岗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一矿一策”并推进整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分台阶分层开采;督导相关企业妥善处置、综合利用花岗岩矿山尾矿废石,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加强矿山开采过程监管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二是严格实施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审查,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完善绿色矿山创建及考评验收制度,提高创建质量。优化绿色矿山考核评分细则,提高**绿化率等核心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创建标准和监管要求,确保绿色矿山创建质量。
三是全面复核绿色矿山创建情况,加强动态监管。开展**市花岗岩绿色矿山“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质量,对应建未建的绿色矿山要按要求全部达标建成;加强对已建绿色矿山的动态监管,确保持续稳定达标。
四是严格规范废土废石堆放,健全花岗岩矿山固废处置制度,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补齐石材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有序堆放历史存量固废处置。规范设置废水导流沟、沉淀池、废水回用设施等,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21年12月底前,列出整改问题清单,2022年6月底前,完成40%的整改任务。
五是优化“一面墙”整改方案,规范开采过程动态监管。成立矿山整改服务工作专班,科学制定“一面墙”矿山整改工作方案,完成“一面墙”矿山采矿权整合重组,有序推进**市花岗岩矿山整改工作。
六是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加快制定**市11座闭坑花岗岩矿山“一矿一策”修复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1座矿山调查分类;2022年12月底前,制定11座闭坑花岗岩矿山“一矿一策”修复方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30%修复任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60%修复任务。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对**市范围内的花岗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2021年,**市全面开展矿山问题大排查工作,摸清全市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市印发《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市花岗岩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市31座花岗岩矿山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市制定《关于加强矿山规范管理的通知》《**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严格矿山企业规范开采,强化全市矿产**开发监管。涉及的31座花岗岩矿山均已编制“一矿一策”整改实施方案。现场核查,**市花岗岩生产矿山已完成硬化道路、修缮截排水沟、建设沉砂池、废水沉淀池、历史废石废料场分级降坡复绿等整改工作,沿山倾倒的废石废料场得到有效治理,**复绿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抑尘降尘水平、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二是严格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审查,完善绿色矿山创建及考评验收制度。我厅研究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的新文件。2022年3月,印发《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实地排查全区各级绿色矿山现状,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规范评估验收工作程序。2022年10月,根据排查的实际情况,印发《关于做好绿色矿山“回头看”后续工作提升建设质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不达标的矿山移出名录;严格评估验收程序,明确一票否决项;优化评分标准,提高矿容矿貌、生态修复等显性指标权重。开展行动以来,全区累计移除各级绿色矿山226座,2022年以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75座,2023年起,暂停市级绿色矿山命名。目前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建设数量和质量均稳步提升。
三是全面复核**市绿色矿山创建情况。2021年5月,**市印发《关于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明确绿色矿山“回头看”复核方位、标准依据、复核方式等,并连续三年开展了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同时将绿色矿山建设督导检查融入日常矿山安全检查、矿山督察及其他各项检查中,进一步强化对绿色矿山的管理。
四是严格规范**市废土废石堆放,健全花岗岩矿山固废处置制度。2021年10月**市印发《花岗岩矿山固废处置实施意见》, 2022年7月印发《促进固废处理及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范花岗岩固废处置,要求新产生的固废实行分类堆放,有序利用,对整改或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实行分类处置;对历史堆存的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对原废石废料场进行清理、降坡分级及复绿,有序推进历史存量固废处置。编制《**市花岗岩矿历史遗留废石(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储量核实报告》,涉及的72个**市历史废石废料场,5271万吨废石废料,全部完成清理处置。引进花岗岩固废加工企业,把花岗岩固废加工成机制砂、陶瓷用钾钠砂和基础建筑材料,废渣加工成建筑用砖,充分利用废料、边角料、不规则荒料制作花岗岩桌椅、洗手盆、雕像等,实现“吃干榨净”。同时,指导企业规范设置废水导流沟、沉淀池、废水回用设施等,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是完成“一面墙”矿山采矿权整合重组。2021年12月**市安委办印发《**市优化“一面墙”整改工作方案》,****政府组织编制《**市饰面用花岗岩矿产**保护开发实施方案》。2022年11月整合方案经我厅审批同意实施,将17座矿山整合成6个整合区。2024年7月,6个整合区均已按规定程序开展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其中3个整合区(9个矿山)先后重新出让成功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另外3个整合区(8个矿山)因多次流拍未能重新出让,**市已按程序对涉及的各矿山企业作出关闭退出决定,并督促原矿业权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六是完成11座闭坑花岗岩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对**市11座废弃花岗岩矿山制定“一矿一策”方案,其中1座已完成人工辅助自然恢复;1座转型利用,纳入整合区重新出让,实行开发式治理;其余9座实施工程修复,总修复任务为93.97公顷,目前已全部完成,并通过自治区生态修复系统审核。
六、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我厅对问题三十七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核验。经核验,该项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05
****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