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禄劝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审批
云南-昆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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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28MABUTOBP7B辛浩
从克宁**省**市**县
**省**市禄劝彝****工业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禄劝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县
经度:102.66058,102.5867 纬度: 25.65434,25.62878****环境局
2025-09-01
昆生环复〔2025〕15-1号
2800
57.2****
****0128MABUT0BP7B******公司
****0103MA6NGU4H2G**绿宸中****公司
****0100MA6K3N0U022025-11-25
2026-01-192026-02-13
https://www.****.com/content/10537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线路全长约2×9.1km,**铁塔27基;更换导线及地线0.31km,更换导线/地线段线路为该线路原有塔基,本次不涉及塔基建设且不改变现有线路路径,更换导线/地线线路为单回路架空架设。**线路全长约2×9.1km,**铁塔27基;更换导线及地线0.31km,更换导线/地线段线路为该线路原有塔基,本次不涉及塔基建设且不改变现有线路路径,更换导线/地线线路为单回路架空架设。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20千伏输电线路。220千伏输电线路。
未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超范围、超计划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设施,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施工安排及施工工艺,减少公益林及天然林的临时占用;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避让保护动物的产卵高峰季节(3-4月);基础施工后应对塔基下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选用当地适生乡土植物进行植被重建。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禁止使用外来物种。 2、大气环境保护控制措施:①晴天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③规范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篷布覆盖;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④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塔基施工区土石方开挖。 3、噪声控制措施:①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②施工期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③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运输过程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措施降低运输噪声影响。④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并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限制夜间施工,塔基(P2)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施工。 4、废水控制措施:①现场拌合应采取铁皮或垫布进行铺垫,以防止少量混凝土拌合施工用水下渗。②各塔基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线路跨越水体处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立塔,并加强管理,严禁发生在附近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的行为。 5、固废控制措施:(1)施工期开挖土石方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开挖表土则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2)废导线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木箱及纸箱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商进行回收利用。(3)施工期不在项目区设置工棚食宿,施工人员租用沿线居民房屋,生活垃圾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4)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5)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二、运营期 1、生孩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将导线架设最低达标高度9m作为本项目**线路最低架设控制高度;在各塔基周围粘贴、悬挂禁止攀爬标识牌,在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设置电磁环境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线路正常运行。 3、噪声措施:加强线路沿线巡查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线路异常或事故及时上报、检查;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噪声环境影响,确保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线路运行期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线路运行维护中巡检人员若产生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带回附近村庄垃圾点集中处置。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划定施工区域界线,施工期未超范围、超计划占地。项目施工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置塔基施工场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排进行施工作业,现施工期已结束,已对塔基施工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临时堆土已采取临时拦挡及覆盖措施,未发生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的情况。目未在雨季开展施工作业,开挖表土均用于植被恢复,各塔基开挖土石方均当天回填,未产生弃渣。项目施工期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未在野生动物繁殖期、育幼期、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项目现施工期已结束,施工迹地均已进行清理,施工现场未发现未拆除临时设施,各临时占地及塔基下方均已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均采用当地易成活的常见物种,并对恢复的植被定期养护管理,生态恢复良好。 2、大气环境保护控制措施:①项目施工期晴天对施工场地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②项目施工期加强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没有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③项目施工期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已采用篷布覆盖;运输车辆均加盖帆布进行覆盖。④项目未在大风天气进行塔基施工区土石方开挖。。 3、噪声控制措施:①项目施工合同中已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并将噪声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②项目施工期均文明施工,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未发生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等行为;③施工期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了维修保养,运输过程采取了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措施,对线路沿线居民区的影响较小。④项目施工期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并加强了施工管理,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4、废水控制措施: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各塔基处现场拌合一采取铁皮或垫布进行铺垫。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施工期各塔基施工废水设置有废水收集桶收集沉淀后回用,未外排。③线路跨越水体处均采取一档跨越,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立塔,加强了管理,施工期未发生在附近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的行为。 5、固废控制措施:(1)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均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开挖表土则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覆土使用,未产生永久弃渣。(2)施工期产生的废导线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木箱及纸箱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商进行回收利用。施工未发生乱堆乱放行为。(3)项目施工期实际未在项目区设置工棚食宿,施工人员租用沿线居民房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运至附近村庄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与村庄生活垃圾一同进场处置。(4)项目施工期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机修,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机械器具已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施工期未发生土壤和水体污染事件。(5)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单位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并已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生孩环境保护措施:根据调查,项目建设区周围植被已进行恢复,后期将加强抚育;项目已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加强了巡线工作人员管理和教育,试运营期间均未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破坏植被等行为。建设单位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将全力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次**线路导线最低架设对地高度约为12m(塔基P9~P10段),建设单位加强了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项目带电试运行至今未发生过意外事故;建设单位已在输电线路沿线塔杆处、线路通道建立警告、防护标识,后期运营过程中将加强巡查和检修,确保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期间对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及起止点进行了工频电磁场监测,同时于塔基P9~P10之间设置了电磁环境监测断面,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措施:本工程线路均采用优良导线,减少了电晕噪声,后期运营过程中将加强巡查和检修,确保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线路在****电站220kV升压站本期220kV线路出线间隔一侧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本工程线路终点(π接点)及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现已投入试运行,线路运行过程不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目前试运营时间较短,未开展设备维修;后期若在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过程中产生废旧设备、材料等,经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未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将导线架设最低达标高度9m作为本项目**线路最低架设控制高度;在各塔基周围粘贴、悬挂禁止攀爬标识牌,在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设置电磁环境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线路正常运行。本次**线路导线最低架设对地高度约为12m(塔基P9~P10段),建设单位加强了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项目带电试运行至今未发生过意外事故;建设单位已在输电线路沿线塔杆处、线路通道建立警告、防护标识,后期运营过程中将加强巡查和检修,确保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期间对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及起止点进行了工频电磁场监测,同时于塔基P9~P10之间设置了电磁环境监测断面,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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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现场拌合应采取铁皮或垫布进行铺垫,以防止少量混凝土拌合施工用水下渗。各塔基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处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立塔,并加强管理,严禁发生在附近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的行为。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各塔基处现场拌合一采取铁皮或垫布进行铺垫。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施工期各塔基施工废水设置有废水收集桶收集沉淀后回用,未外排。线路跨越水体处均采取一档跨越,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立塔,加强了管理,施工期未发生在附近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的行为。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无需开展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晴天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规范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篷布覆盖;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塔基施工区土石方开挖。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项目施工期晴天对施工场地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项目施工期加强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没有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项目施工期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已采用篷布覆盖;运输车辆均加盖帆布进行覆盖。项目未在大风天气进行塔基施工区土石方开挖。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无需开展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期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运输过程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措施降低运输噪声影响。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并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限制夜间施工,塔基(P2)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加强线路沿线巡查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线路异常或事故及时上报、检查;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噪声环境影响,确保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本工程线路在****电站220kV升压站本期220kV线路出线间隔一侧执行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本工程线路终点(π接点)及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项目施工合同中已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并将噪声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项目施工期均文明施工,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未发生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等行为;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了维修保养,运输过程采取了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措施,对线路沿线居民区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并加强了施工管理,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运营期本工程线路均采用优良导线,减少了电晕噪声,后期运营过程中将加强巡查和检修,确保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线路在****电站220kV升压站本期220kV线路出线间隔一侧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本工程线路终点(π接点)及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已开展验收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开挖表土则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废导线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木箱及纸箱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商进行回收利用。施工期不在项目区设置工棚食宿,施工人员租用沿线居民房屋,生活垃圾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运营期线路运行期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线路运行维护中巡检人员若产生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带回附近村庄垃圾点集中处置。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均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开挖表土则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覆土使用,未产生永久弃渣。施工期产生的废导线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回收;木箱及纸箱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商进行回收利用。施工未发生乱堆乱放行为。项目施工期实际未在项目区设置工棚食宿,施工人员租用沿线居民房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运至附近村庄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与村庄生活垃圾一同进场处置。项目施工期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机修,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机械器具已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施工期未发生土壤和水体污染事件。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单位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并已进行生态恢复。本项目现已投入试运行,线路运行过程不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目前试运营时间较短,未开展设备维修;后期若在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过程中产生废旧设备、材料等,经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超范围、超计划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设施,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施工安排及施工工艺,减少公益林及天然林的临时占用;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避让保护动物的产卵高峰季节(3-4月);基础施工后应对塔基下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选用当地适生乡土植物进行植被重建。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禁止使用外来物种。运营期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划定施工区域界线,施工期未超范围、超计划占地。项目施工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置塔基施工场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排进行施工作业,现施工期已结束,已对塔基施工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临时堆土已采取临时拦挡及覆盖措施,未发生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的情况。目未在雨季开展施工作业,开挖表土均用于植被恢复,各塔基开挖土石方均当天回填,未产生弃渣。项目施工期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未在野生动物繁殖期、育幼期、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项目现施工期已结束,施工迹地均已进行清理,施工现场未发现未拆除临时设施,各临时占地及塔基下方均已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均采用当地易成活的常见物种,并对恢复的植被定期养护管理,生态恢复良好。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超范围、超计划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设施,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施工安排及施工工艺,减少公益林及天然林的临时占用;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避让保护动物的产卵高峰季节(3-4月);基础施工后应对塔基下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选用当地适生乡土植物进行植被重建。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禁止使用外来物种。运营期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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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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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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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划定施工区域界线,施工期未超范围、超计划占地。项目施工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置塔基施工场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排进行施工作业,现施工期已结束,已对塔基施工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临时堆土已采取临时拦挡及覆盖措施,未发生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的情况。目未在雨季开展施工作业,开挖表土均用于植被恢复,各塔基开挖土石方均当天回填,未产生弃渣。项目施工期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未在野生动物繁殖期、育幼期、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项目现施工期已结束,施工迹地均已进行清理,施工现场未发现未拆除临时设施,各临时占地及塔基下方均已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均采用当地易成活的常见物种,并对恢复的植被定期养护管理,生态恢复良好。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超范围、超计划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设施,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施工安排及施工工艺,减少公益林及天然林的临时占用;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避让保护动物的产卵高峰季节(3-4月);基础施工后应对塔基下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选用当地适生乡土植物进行植被重建。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禁止使用外来物种。运营期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划定施工区域界线,施工期未超范围、超计划占地。项目施工期未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置塔基施工场及牵张场等临时设施。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排进行施工作业,现施工期已结束,已对塔基施工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临时堆土已采取临时拦挡及覆盖措施,未发生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的情况。目未在雨季开展施工作业,开挖表土均用于植被恢复,各塔基开挖土石方均当天回填,未产生弃渣。项目施工期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未进行施工作业,未在野生动物繁殖期、育幼期、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项目现施工期已结束,施工迹地均已进行清理,施工现场未发现未拆除临时设施,各临时占地及塔基下方均已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均采用当地易成活的常见物种,并对恢复的植被定期养护管理,生态恢复良好。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超范围、超计划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设施,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施工安排及施工工艺,减少公益林及天然林的临时占用;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避让保护动物的产卵高峰季节(3-4月);基础施工后应对塔基下方及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选用当地适生乡土植物进行植被重建。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禁止使用外来物种。运营期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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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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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将导线架设最低达标高度9m作为本项目**线路最低架设控制高度;在各塔基周围粘贴、悬挂禁止攀爬标识牌,在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设置电磁环境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线路正常运行。本次**线路导线最低架设对地高度约为12m(塔基P9~P10段),建设单位加强了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项目带电试运行至今未发生过意外事故;建设单位已在输电线路沿线塔杆处、线路通道建立警告、防护标识,后期运营过程中将加强巡查和检修,确保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期间对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及起止点进行了工频电磁场监测,同时于塔基P9~P10之间设置了电磁环境监测断面,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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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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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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