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注 |
| H-2026-002 |
呼伦大街南侧、区府大道西侧 |
45472 |
其他商业服务用地 |
40年 |
小于等于1.5 |
小于等于35% |
大于等于35% |
3750 |
3750 |
50 |
地下建筑面积695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人防面积),按商业用地出让40年。 |
| H-2026-003 |
阿拉坦大街南侧、恩和西路东侧 |
9930 |
图书与展览用地 |
50年 |
小于等于2 |
小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35% |
350 |
350 |
10 |
配建3000-6000****中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 2026年2月14日 至 2026年3月16日到**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获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7时0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6年3月8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3月18日16时00分。
七、H-2026-002地块及H-2026-003地块区域内没有登记在册的文物遗址,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在项目核准后,开工建设前,需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文物前置审批手续,未经文物部门批准不得开工。
八、H-2026-002地块规划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竞买人需充分了解《**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条字第150********0019号)相关内容,不清晰或不理解事项,******局咨询,避免因对“规划条件书”理解不到位,影响“规划方案”报批。
九、H-2026-003地块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前,****办事处签订《****中心使用权移交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号的,方可获得竞买资格,按照规定程序参加网上竞买;未签订《****中心使用权移交协议书》而参与竞买的,即使挂牌结束预成交阶段,在竞买资格复审时,其提交的竞买申请、竞买资格及网上报价等所有环节,均视为无效,予以取消。《****中心使用权移交协议书》具体内容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文件。
十、H-2026-003地块范围内存在地埋电缆及分电箱,经与供电部门协商,**区承诺对该地块内影响项目开工建设的部分地埋电缆及电箱,在项目开工**行迁移,地块范围内靠近边界的地埋电缆,在项目退建筑红线后 ,不影响开工建设的,不进行迁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托海路民生大厦北门
苏日、电话:0470-****520,隋鹏、电话:047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