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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000元 人民币 |
| 49,611,663.86元 人民币 |
| CQJPSZDJ2019[JS] |
| ****基地环保区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基地环保区答疑及补遗通知(一)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财务报表附注作要求,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已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市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5、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问题二: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监督,任何影响评标公正性的行为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评标过程合法合规。 问题三: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回复:不需要,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即可。 问题四: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财务报表附注作要求,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五: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回复: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问题六: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除**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外(如投标函等),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回复:部分单项报价是指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需提供合理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部分单项报价为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清单,主要清单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问题八: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提供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需真实有效,各方盖章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对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要求。 问题九: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纸质保函递交无须委托代理人到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即可,不需提供社保证明。 问题十: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不是,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中的部分单项报价为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清单,主要清单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问题十一: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市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问题十二: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十三: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已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问题十五: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监督,任何影响评标公正性的行为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评标过程合法合规。 二、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中:“14.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65 % 。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14.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65 % 。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详见附件-主要清单)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详见附件-主要清单)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5投标总报价中“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修改为:“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详见附件-主要清单)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25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25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详见附件-主要清单)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本项目“主要清单”,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主要清单。” 注:已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