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河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2-14 22:50 - 2026-02-17 22:50
****受****的委托,就**县**河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的程序及评标要求于2026年2月12日9时00**********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了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河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工程(二次)
二、招标编号:****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6年2月12日
评审地点:**县/****交易中心评标室
招标控制价:**工程费:财政评审价的 100%;设计费:财政评审价的 100%
四、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资料详见附件):
推荐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本项目共收到19家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择优推荐10家为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8.98%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8.98%
项目经理:刘佳 注册编号:豫241****07577
设计负责人:姜召辉 编号:AS****00141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鑫政德****公司
联合体成员:浩霖****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66%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66%
项目经理:郭精精 注册编号:豫241****75900
设计负责人:陈海霞 编号:A202********0544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盈创****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83%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 99.83%
项目经理:焦玥 注册编号:豫241********00975
设计负责人:高琛 编号:202****3389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71%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 99.71%
项目经理:衡甲俊 注册编号:豫241****23036
设计负责人:郝顺举 编号:202****01173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52%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52%
项目经理:袁林海 注册编号:豫 241****23769
设计负责人:邓振君 编号:****6615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焦****公司
联合体成员:顺风****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8.85%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8.85%
项目经理:王教华 注册编号:豫241****22840
设计负责人:刘文举 编号:2024B08498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43%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43%
项目经理:匡锐 注册编号:豫241********03956
设计负责人:彭永健 编号:123****14618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5%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5%
项目经理:刘** 注册编号:豫241****97564
设计负责人:郑艳秋 编号:2024B201313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26%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26%
项目经理:李露露 注册编号:豫241****39232
设计负责人:姜学为 编号:****015B173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集团****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05%
设计费投标报价:财政评审价的99.05%
项目经理:黄燕明 注册编号:豫154********00088
设计负责人:王雅飞 编号:AS****00148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如对本次拟中标人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就此谨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六、联系信息:
招标人:****
地址:**县和谐小区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35****90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信****办事处新六大街羊山铁道佳苑B1单元2003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97****5681
监督部门:****水利局
电话:0376-****089
2026年2月14日
****0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001001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