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6〕22号
****关于**新钢铁高速线材生产线及连铸机配套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阳****公司**新钢铁高速线材生产线及连铸机配套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市潭水镇**工业区,计划在不新增钢水产能的前提下,将原二棒生产线年产能由130万吨削减至70万吨,腾出的钢水产能用于本项目年产60万吨光圆盘条。项目通过利用厂区钢水经连铸工艺生产出后续轧钢工艺所需的铸坯,轧钢后最终生产出光圆盘条。项目总投资约6.5亿元,计划2027年12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年产60万吨合格高速线材的生产线和一台五机五流方坯连铸机。
三、用能工艺。
项目采用“传统高速线材生产工艺+连铸坯热工艺”,核心分为连铸与轧钢两大环节。连铸环节使用结晶器液面自动控制、电动缸振动等技术,轧钢环节使用全流程自动化跟踪、散卷冷却精准调控等技术保障产品质量,并从源头降低能耗冗余。项目工艺贴合产品适用范围,能效水平优于在线固溶热处理工艺,也较热机轧制工艺具有效率优势。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新增1台5机5流方坯连铸机(功率4290.12千瓦、2级能效),1座步进式加热炉(功率2888.4千瓦、2级能效),32架轧机(9台功率750千瓦,11台功率950千瓦,2台功率2200千瓦,2台功率合计2200千瓦,8台功率合计6800千瓦;均为2级能效),5台飞剪机(2台功率454千瓦,1台功率600千瓦,1台220千瓦,1台160千瓦;均为2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1台离心式空压机(1400千瓦、排气压力0.7MPa、产气量300立方米/小时),1台螺杆式空压机(400千瓦、排气压力0.7MPa、产气量立方米/小时,1级能效),22台变压器(6台25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1.440千瓦、负载损耗16.96千瓦;2台16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1.05千瓦、负载损耗11.6千瓦;2台125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0.870千瓦、负载损耗9.6千瓦;1台4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0.665千瓦、负载损耗3.590千瓦;以上均为2级能效;1台91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6.18千瓦、负载损耗82.83千瓦;1台88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6.636千瓦、负载损耗88.256千瓦;2台68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5.35千瓦、负载损耗68千瓦;1台61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5.11千瓦、负载损耗59.62千瓦;1台38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4.34千瓦、负载损耗40.55千瓦;2台330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3.280千瓦、负载损耗35.05千瓦;2台315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1.71千瓦、负载损耗20.1千瓦;1台130千瓦变压器、空载损耗0.345千瓦、负载损耗1.661千瓦)以及风机、水泵、空调、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项目主要对电、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丙烷、蒸汽进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依托厂区原有计量器具),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电、高炉煤气、转炉煤气、蒸汽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5300.91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824.64万千瓦时、转炉煤气消耗量不高于556.80万立方米、高炉煤气消耗量不高于11040万立方米、丙烷消耗量不高于21.88万立方米;外供蒸汽(184摄氏度饱和蒸汽)不低于23753吨。二棒生产线综合能源消费压减量不少于11668.54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压减量不少于2836.68万千瓦时、高炉煤气消耗压减量不少于6342.84万立方米。项目光圆盘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2.17千克标准煤/吨,连铸工序单位产品工序能耗不高于5.17千克标准煤/吨,轧钢工序单位产品工序能耗不高于36.83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84939.1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64194.07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20745.03吨;项目光圆盘条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0.1416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6.06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优化连铸坯热送热装工艺,通过升级保温辊道密封性能、缩短运输距离,进一步降低加热炉煤气消耗。
2.升级能源在线监控系统,增加碳排放实时核算模块,实现电力、煤气、丙烷等能耗与碳排放量的动态匹配分析。
3.连铸坯热装热送,将高温铸坯直接送入加热炉,减少热量散失,节约加热炉高炉煤气消耗。
4.轧钢工序加热炉采用汽化冷却,通过水在高温下汽化吸热,回用加热炉余热制备蒸汽外供。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按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煤气表、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阳****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阳****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耗能项目建设腾出能耗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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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