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展“年产2000吨9-芴甲醇、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9-芴甲醇、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纬一路18号;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利用已建成的树脂车间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另将现有3条6m3、1条12m3水性丙烯酸树脂生产设备做改造,实施年产2000吨9-芴甲醇、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年产1000吨9-芴甲醇、100吨N-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的生产能力,二期为年产1000吨9-芴甲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廖总
联系电话:198****01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551-****91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链接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来电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