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划分 | 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信息传输业。 | 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工业。 |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 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 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标书代写
4、其他事项:
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安****中心11楼****,联系人:陈依蕾,联系电话:137****0814,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2****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n
安**公共**交易网 http://www.****.com
5)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政府采****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递铺街道灵峰北路(吉五路口)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13
质疑联系人:0572-****313
质疑联系方式:0572-****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中心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文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7718
质疑联系人:练华
质疑联系方式:137****8085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安**昌硕街道**路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