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2-14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保护审查情况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委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王大郢路88号王大郢家园S-5幢商业201,S-6幢商业201,S-7幢商业201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二、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区王大郢路88号王大郢家园S-5幢商业201,S-6幢商业201,S-7幢商业201,所用商铺总建筑面积为2756.46平方米。本项目从事综合医疗服务,开设口腔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设置床位32张、牙椅2张,建成后可达到年接诊量7.5万人次。
三、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臭气采用密闭加负压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噪声的主要来源为空调外机、诊疗设备运行噪声,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普通废包装物,暂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执行。污水处理污泥与废填料交由资质单位清淤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还应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等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五)本环评不含辐射、放射相关内容。项目所含辐射放射医疗设备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方式和期限(一)查阅方式
如果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简况,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二)查阅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一)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二)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三)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表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四)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查阅报告表基本情况,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8日
七、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一)建设单位:****
联系人:杜歌
联系方式:152****6131
(二)环评单位:****
联系人:吴润
联系方式:151****3969
(三)******分局
联系人:胥天珉
联系电话:0551-****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