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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施工地点:****办事处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该工程已于2019年1月28日完工,现施工单位提出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黔人社发〔2025〕1号)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以上工程项目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持相关证据材料到****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欠薪举报或投诉,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返还施工单位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6日
联系单位:****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
单位地址:**市桔丰路59号
联系电话:0859-****843
****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