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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6MABU738G2A | 建设单位法人:叶青 |
| 郑海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西侧距离**县约 20km,东南近邻克拉苏主干道(G579) |
| ****园区配套新能源(20万千瓦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经度:81.****31590 纬度: 41.****9083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23 |
| 阿地环审〔2022〕4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2361.22 |
| 1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6MABU738G2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801MA785J9N1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23-03-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机容量200MW光伏电站、配套建设10MW/20MWh的储能、配套**1座11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容量200MW光伏电站、配套建设10MW/20MWh的储能、配套**1座11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 进出运输车辆的车速、地面定期洒水。施工扬尘必须规范进行施 工防止扬尘污染,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施工期采取 临时性围栏,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项目运 营期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无废气排 放。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 和噪声较低的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噪声扰民。严格 控制施工时间,避开晚上及中午休息时间段施工,确保施工噪声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中 相 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箱变和主变等设备运行 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 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营地设置移动卫生厕所用于解决施 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拉运;施工废水主要是基 础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少,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施工区洒水 降尘。项目为无人值守站,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中不含清洁剂,主要污染物为SS, 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属 于干旱气候,蒸发量较大,清洗废水沿太阳能板面直接落入光伏 组件下方,全部自然蒸发。 (四)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该项目固废主要 为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电气元件、废磷酸铁锂电池、废铅酸蓄 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在寿命到期后更换,禁 ****电站场地堆存或以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由厂家直接进 行回收处理;更换下来废电气元件、废磷酸铁锂电池直接由厂家 运走,不在项目区储存;废铅酸蓄电池在站内危废暂存间临时储 存,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每台箱变底部设有一个贮 油坑,110kV 升压站内设一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废变压器 油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立即由资质单位运走处置,建立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处置,不得造成二 次污染。更换的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 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 185978-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规范》(HJ 2025-2012) 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 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影响 通过现场调查得知,本工程在施工期采取了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按规定有计划实施绿化,种植草种,已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土地、景观、迹地恢复,未造成明显的生态影响问题。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车辆限速、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处理、清运、不在大风天气施工;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项目运营期逆变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升压站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置。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少,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及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自然浇洒至光伏阵列底下的植被,生活污水经化移动环保公厕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置。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废变压器油,以及少量的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3~5年更换一次,目前尚未产生。非正常工况下产生事故废油,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电磁影响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等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以减少电磁环境对厂内工作人员及厂外其他人员的影响。 根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结果,厂界最大工频电场强度567.006V/m,厂界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0.947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7)光照影响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最外层均为特种钢化玻璃,除具有坚固、耐风霜雨雪、能经受砂砾冰雹的冲击等优点外,其吸光率极高,可达98%以上。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相关规定,在城市主干道、交桥、高架桥两侧设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0.16的低辐射玻璃。依据此标准,光伏阵列的反射光极少,不会影响交通安全。综上所述,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干扰,不会影响交通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043 | 0 | 0 | 0 | 0 | 0.004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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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环保厕所 | 无 | 环保厕所 | 无 |
| 1 | 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 已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 升压站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2dB(A), |
| 1 | 危废暂存间 | 已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一座 |
| 1 | 限制施工作业范围,不超出项目占地范围,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地貌;场区各个功能区,进行适当生态恢复工程。 | 通过设置彩条布、搭建铁丝网围挡明确界定工作范围,有效避免了施工活动对周边非作业区域的生态扰动;采用分层开挖工艺减少了土壤结构破坏,配合土石方全覆盖遮盖措施,大幅降低了扬尘扩散与水土流失风险,同时在项目区周边布设截排水沟,进一步阻断了施工区域雨水冲刷导致的泥沙外溢,最大程度保护了区域原有生态基底。挖方土已全部回填,所在区域的植被已进行平整恢复,撒播草籽,使生态得到有效恢复。 |
| 1 | 每台箱变底部设置1个3m3贮油坑,在升压站主变南侧设 一座事故油池,占地面积约44m 2,设计容积约40m3,满足 最大单台变压器100%排油量要求。事故油池底部防渗层为 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 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10-12cm/s。 | 每台箱变底部设置1个3m3贮油坑,在升压站主变南侧设 一座事故油池,占地面积约25.2m 2,设计容积约58m3,满足 最大单台变压器100%排油量要求。事故油池底部防渗层为 C20聚合物水泥混凝土+环氧沥青涂层厚度≥300um,渗透系数≤ 10-7cm/s。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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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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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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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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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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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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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