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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0MA2UEHYQXB | 建设单位法人:张雷 |
| 吴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向山镇大王山丁山**废弃矿坑 |
| **市晟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填埋场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向山镇大王山丁山**废弃矿坑 |
| 经度:118.59742 纬度: 31.647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0 |
| 马环审〔2024〕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0MA2UEHYQXB001V |
| 2025-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86.2 |
| 108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0MA2UEHYQX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钢集****总院****公司 |
| 913********4075889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23MADWKE1X3Q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cms/index/show/cate_id/92/id/3202 |
| 严格控制固废入场要求,本项目仅限填埋《报告书》中提出的固废种类,其他固废不得入场。按照《报告书》要求开展固废属性鉴定,入场固废须属于I类工业固废。填埋场的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污染物控制与监测等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全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建立健全运行台账。 | 实际建设情况:全部落实。填埋场的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污染物控制与监测等方面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5899-2020)要求;****对入场的固废均存有固废鉴定报告和运行台账,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配备有pH监测仪等仪器,现填埋固废主要仍为钛****水厂压滤污泥等I类一般工业固废,入场固废均按要求开展固废属性鉴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钛石膏、铁尾矿砂、****水厂压滤污泥120万t。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钛石膏、铁尾矿砂、****水厂压滤污泥120万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现状+15m以上填埋平面分为3个区,A区(A1、A2、A3)、B区、C区,对B区、C区进行场地平整,对A、B、C区进行分区隔坝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由于市场原因,****铁矿尾砂以及洗砂尾泥,****水厂的压滤污泥入场。根据技改项目环评中明确虽增加了固废种类,但优先填埋处置钛石膏类固废。 故结合入场固废种类调整分区方案进行场地平整及分区建设,在填埋场西南角区域(原环评设计A1)分区隔坝填埋C类固废(压滤污泥),其余区域按原设计填埋钛石膏。 |
| 由于市场原因,****铁矿尾砂以及洗砂尾泥,****水厂的压滤污泥入场。结合入场固废种类调整分区方案进行场地平整及分区建设,将填埋场西南角区域分区隔坝填埋环评中C类固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渗滤液收集系统由收集盲管、收集井、收集池(依托)、收集盲沟、潜水泵及输送管组成。本次技改选择地势较低处且靠近山坡位置设置2座渗滤液收集井,集水井四周放射状布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渗滤液收集井随着回填高程变化已被掩埋,本次二阶段回填考虑钛石膏流塑特性会对收集井造成挤压破坏,****填埋场地势最低处东南侧设置1座渗滤液收集池通过现有项目设置的收集盲管对渗滤液进行收集。 |
| 环评设计渗滤液收集井结合回填规划及结构完整性,通过埋场东南侧地势最低处渗滤液收集池代替,收集方式仍为收集盲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技改新增固废种类,划分为A(1~3区)、B区、C区,其中A区因钛石膏流动性无法机械作业覆膜,采用5-10mm 厚新型防渗胶凝材料覆盖,B/C区仍采用HDPE膜全覆盖。利用防渗胶凝材料及膜隔绝雨水与固废填埋物接触,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利用潜水泵将雨水抽出外排周边排水沟。 | 实际建设情况:钛石膏填埋区采用5-10mm 厚新型防渗胶凝材料覆盖,C类固废(压滤污泥)填埋至一定量后采用HDPE膜全覆盖。利用防渗胶凝材料及膜隔绝雨水与固废填埋物接触,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利用潜水泵将雨水抽出外排周边排水沟。 |
| 考虑到入场固废种类变化,在填埋场西南角区域(原环评设计A1)分区隔坝填埋C类固废(压滤污泥),其余区域按原设计填埋钛石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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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485 | 1.793 | 0 | 0 | 0.148 | 0.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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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效除氟反应装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水厂接管要求 | 已建设。采用“除氟+絮凝沉淀+ pH”工艺,处理后的氟化物浓度能够确保稳定小于2mg/L | **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21****处理站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 |
| 1 | 车辆冲洗平台、道路洒水喷淋系统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填埋场夜间不作业,运输路线远离居民区,车速控制在15km/h以下,选择了环保运输车辆,物料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填埋场进行洒水,在填埋场四周设置一圈喷淋设施,降低物料卸料高度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场区废气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徽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21日对填埋场场界总悬浮颗粒物进行了验收监测。 |
| 1 | 降噪系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全部落实。夜间不进行堆填作业;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集中在白天,夜间禁止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在15km/h以下;加强路面的养护,及时对损坏路面进行修复,减少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经过验收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 **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21日对填埋场场界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
| 1 |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要求。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对办公区地面一般防渗区进行了硬化,渗滤液收集池采用防渗漆进行了防渗;填埋区重点防渗区全面铺设防渗膜,目前现有工程已完成坑底防渗及固废填埋坡面防渗,采用1.5mm厚复合土工膜,坑底场地防渗保护垫层为厚度不小于0.5m的细粒土;缓坡及陡坡防渗保护垫层为厚度不小于0.5m的细粒土及3cm厚1800g/m2的土工席垫。不规则岩面喷射5cm厚的防渗材料进行防渗,钛石膏填埋区定期喷涂防渗材料进行场内雨污分流。根据工程验收报告,水平防渗系统能够满足要求。同时填埋场周边设置了4口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
| 1 |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 | 全部落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及时清运。车辆冲洗沉淀 池泥渣和渗滤液收集处理污泥全部****填埋场,合理处置。 |
| 现有车辆冲洗装置设备老旧,车辆冲洗效果不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总出入口**一座车辆冲洗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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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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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