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供排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
二、澄清内容:
1、监督部门电话:“0395-****306” 变更为 “0395-****600”;
2、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
原“1.2 招标范围:一标段:EPC 总承包,包含项目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3 质量标准:
一标段: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限额设计,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标段:质量标准:合格 三标段:质量标准:合格”
变更为:“1.2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地质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防洪评价等相关设计服务)、施工、采购、调试、验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注:因发放变更、澄清等通知会造成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版本号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区淮河路4号
联 系 人:王斌
联系电话:0395-****68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段 26 号院
联 系 人: 吴书明 宁佳佳 贾丽
联系电话: 193****5366 131****5220 183****0195
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话:03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