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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2-1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公司成品油、燃料油仓储物流项目的审批意见 详见附件 | 东环利分建审〔2026〕003号 | 2026-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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