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扬环[2016]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扬环[2018]4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项目基本情况
| 序号 | 申请单位 | 建设地点 | 经营危险废物名称、类别及数量 | 相关承诺 | 备注 |
| **** | ** | 处置、利用:废包装容器20万只/年(IBC吨桶、200L废桶)、200L以下小桶1万吨/年(200L以下**属桶5000吨/年,200L以下小塑料桶5000吨/年);无害化处置废液8.5万吨/年;综合利用废树脂2万吨/年;再生废活性炭9800吨/年(许可条件中明确该生产线须完成技改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污泥**化利用6万吨/年。 | 守法经营 | 换证 | |
| 1 | ******公司 | ** | 处置、利用废矿物油(HW08,除071-002-08、072-001-08外)10000吨/年、油/水、烃/水混合物或废乳化液(HW09)30000吨/年。 | 守法经营 | 换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的项目要求听证。
电 话:0514-****2231 传 真:0514-****2128
地 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