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邗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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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5-09-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区槐泗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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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压站1座,主变规模为1×50MVA, 电压 110kV/35kV,主变户外布置。

施工期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表土开挖,减少对生态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在场地内临时堆存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控制车速,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及《**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线路通过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确保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所受辐射水平目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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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2231

传 真:0514-****2128

地 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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