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县锦和船舶修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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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锦和船舶修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已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网址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0775-****65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岭岗屯、寺背屯、寨脚屯、陈屋屯、长岐塘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 公众意见表 ,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qq.com)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地址:****@126.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通讯地址:**市**区民主路196号天悦大厦15楼)、传真(传真号:0775-****160)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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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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