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我司现需定制一批涤棉EVA包。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一家具备本次比选资格要求的优质单位担任本项目的供货商,欢迎各单位参与竞选。
一、项目概况
“陵水好礼”门店位于陵水县新村镇南湾猴岛景区,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以热带**特色为载体,打造区域文化展示、非遗技艺体验、伴手礼研发与销售于一体的陵水本地文旅品牌,是陵水全域旅游的标志性“城市礼物”名片。
二、采购需求
(1) 产品类型:定制涤棉EVA包。
(2) 需求数量:首批采购1000件。后续采购需求,采购人将以书面采购通知形式下达,具体数量与时间以通知为准。
(3) 主尺寸:高30*长40*宽10CM(其他尺寸详见附件:产品图样)。
(4) 材质:
1. 外袋:12安涤棉覆合EVA。
2. 主材:16安涤棉覆合EVA。
3. 内衬袋:棉麻混纺内衬。
4. 覆皮处:人造革数码硬刷印刷。
5. 配件:袋口金属拉链排、外袋金属彩色暗扣。
(5) 工艺:
1. 提手:打叉工艺+加厚提手。
2. 主体LOGO:双面水晶绒刺绣(ododo形象)。
3. 整体处理线头、收口、包边。
(6) 其他要求:
1. 外包装:成品单独使用厚度4毫米OPP袋包装。
2. 内衬层分隔、带拉链。
3. 配套吊牌。
(七)质保期
自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八)运输方式
中选供应商须负责将涤棉EVA包安全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过程须确保货物安全,无挤压、无污染、无损坏。在所有涤棉EVA包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任何损坏或灭失风险均由中选供应商承担。对于损坏、有污渍的产品,供应商应正常负责更换或退货,相关运费自行承担。
(九)交货地点
********公司。
(十)工期:交货时间以采购通知为准。
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单价控制价:80.00元/件(含税)。
四、中选承诺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 30日内,中选人须与比选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单位须提供关于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受贿犯罪的承诺函;标书代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陵水****公司”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上发布。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水****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ododo涤棉EVA包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八、参选单位提交的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参选单位应上报参选报价及工期/供货周期。报价应为含税价,不能超过比选控制价;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工作方案;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证明文件;
6.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7.无行贿受贿犯罪承诺函;
8.中选承诺书(比选);
9.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其他资料。
九、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2026年2月26日 10:00在**省**县黎安**归小****基地(一期)2号楼(碧桂园君悦海小区斜对面)4楼410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
2026年2月13日
(联系人:李工,电话:0898-****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