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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钢大污水污泥外委处置公告
****定于2026年3月面向省内具有工业污水污泥利用处置资质的企业,公开利用处置大污水污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时间
1.处置项目名称:涟钢****总厂包括大污水院内污泥、各废水收集池污泥,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旁滤反洗水、部分浊环水沉淀压滤产生的污泥。
2.处置物料数量及合同期:大污水污泥预计利用处置量10000吨/年;合同期为一年
3.计划招标或比核价时间:2026年3月。
二、接受单位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
3.要求环评报告**辅材料章节中包含“工业废水污泥/污水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描述及相应处理生产工艺,环评批复;
4.具备国六或新能源的车辆运输;
5.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大污水污泥的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和设施。
三、接收单位的资质要求与提交方式
1.资质材料
1.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等;
1.2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环评中对应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章节文件,及其对应的环评批复;
1.4竣工验收资料。
2.资质材料提交方式
2.1将资质材料电子版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提交至涟钢能源环保部。
2.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3日至2月28日。
四、合同主要条款
结算方式:根据外委处置量、处置单价按月结算,开具13%增值税发票;
五、参与方式
1.我方对意向接受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后,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邀请;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送电子版投标资料及递交纸质版。标书代写
六、产生单位信息
1.产生单位全称:****
2.产生单位联系人:涟钢能源环保部 吴倩188****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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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