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称采购人)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食材原材料(或成品类)优质供货商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内容及条件
(一)入库内容
本次征集入库的企业需供应的食材品类分为:禽肉类、水产类、干杂类(除大宗外补充产品)、冻品类(除大宗外补充产品)等4个品类。
(二)入库条件
1.入库企业应为一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入库企业在参加本次入库前三年内,所涉及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入库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与入库企业应具备自有仓储、分拣空间,具备运输、配送及检测能力;生鲜类产品供应商应具备规范化管理的自有冻库;
4.参与入库企业应配备至少2辆及以上箱式配送车辆(自有车辆提供登记在入库企业名下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照片,复印件加盖入库企业单位鲜章)。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
5.本次入库协议签订前,入库企业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整;
6.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二、入库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入库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入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入库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2);
4.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
注:上述纸质资料须加盖入库企业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入库企业公章;符合资质的企业可进行单品类报名,也可进行多品类报名。
三、禁止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入库企业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入库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入库企业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评选方法
经公开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1)及资格审查后,选择符合条件且综合实力较强的食品供应企业,纳入**库,并签订**意向协议,参与后期采购报价工作。
五、材料递交时间
递交方式: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止;
逾期递交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附件:1.****食材供货商入库 报名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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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