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改革局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公司:
《关于审批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高标准谋划综合物流园建设,聚力打造区域物流标杆,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5〕109 号)、《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6〕6号)、《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6〕22号)的文件精神,全速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41402-04-01-517936)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用地面积113406.37m2 (约170亩),总建筑面积54268.78m2。拟**3栋丙二类高架仓库、1栋丙二类专线仓库,并建设服务用房、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非机动车停车棚、卸货场地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5207.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60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19.82万元,预备费871.31万元,土地费5950.0万元,建设期利息960.2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等多渠道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六、请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请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
此复。
附件: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梅****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