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1MA0AP0YRXC | 建设单位法人:冯建全 |
| 冯建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风化店乡前枣园村 |
| ****尼龙颗粒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17.031667 纬度: 38.278056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3 |
| **行审(环)扩字〔2025〕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2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1MA0AP0YRX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102MADKQ9BA7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2MADKQ9BA73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2026-02-18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n/nd.jsp?id=116 id=116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原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360m2。为拓宽市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对尼龙颗粒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占地2640m2,**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等共计建筑面积1930m2。项目新增变频挤出机2台、切粒机12台、粉碎机4台、双螺杆挤出机3台、拌料罐4个,共计增加设备25台(个)。主要原材料为玻璃纤维丝、尼龙片等。****公司年产尼龙颗粒25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原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360m2。为拓宽市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对尼龙颗粒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占地2640m2,**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等共计建筑面积1930m2。项目新增变频挤出机2台、切粒机12台、粉碎机4台、双螺杆挤出机3台、拌料罐4个,共计增加设备25台(个)。主要原材料为玻璃纤维丝、尼龙片等。****公司年产尼龙颗粒25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布头半成品、玻璃纤维丝、尼龙片→拌料→热熔挤出→出丝→冷却→切粒→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布头半成品、玻璃纤维丝、尼龙片→拌料→热熔挤出→出丝→冷却→切粒→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本项目热熔挤出、出丝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二甲苯、颗粒物、氨、臭气浓度,粉碎、上料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粉碎和上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热熔挤出、出丝废气一同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效率要求;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氨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标准中有机化工业标准。本项目采取车间密闭,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边界限值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塔废液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及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开机调试过程产生的废尼龙料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热熔挤出、出丝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二甲苯、颗粒物、氨、臭气浓度,粉碎、上料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粉碎和上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热熔挤出、出丝废气一同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效率要求;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氨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标准中有机化工业标准。本项目采取车间密闭,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边界限值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量。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塔废液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及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开机调试过程产生的废尼龙料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8 | 1.536 | 0 | 0 | 0.048 | 0.048 | / |
| 0 | 0.043 | 4.608 | 0 | 0 | 0.043 | 0.043 | / |
| 1 |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本项目热熔挤出、出丝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二甲苯、颗粒物、氨、臭气浓度,粉碎、上料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粉碎和上料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热熔挤出、出丝废气一同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该企业热熔挤出、出丝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两日浓度最大值为4.84mg/m3,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非甲烷总烃两日最低去除效率为57%,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要求(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为90%),故加测车间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车间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12mg/m3,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氯化氢两日浓度最大值为4.3mg/m3,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二甲苯两日浓度最大值为0.685mg/m3,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氨两日浓度最大值为2.41mg/m3,颗粒物两日浓度最大值为5.5mg/m3,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要求(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臭气浓度两日最大值为1318(无量纲),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监测:经检测,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3mg/m3,无组织二甲苯两日未检出,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二甲苯≤0.3mg/m3);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两日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09mg/m3,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限值6mg/m3);无组织氯化氢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0mg/m3,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0.2mg/m3);无组织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87μg/m3,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氨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53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两日最大值为17(无量纲),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两日昼间噪声检测结果为53.0-57.0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及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开机调试过程产生的废尼龙料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开机调试过程产生的废尼龙料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