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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必须聘请工程监理,这并非简单的管理选择,而是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工程内在的专业管理需求、以及保障投资效益与公共安全的客观要求共同决定的。
聘请工程监理首先是履行法定义务。对于政府投资、大中型公用事业、成片开发住宅小区、利用外资等工程项目,国家实行强制监理。这意味着,符合特定范围和规模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建设单位往往不具备全程微观管理的专业能力和充足人力。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其独立性体现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依附于施工承包商,能够以“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作。
监理的核心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和“两管一协调”。通过专业化的全过程管理,监理能够为业主节省大量成本和避免损失:
质量控制:通过审查方案、检验材料、验收工序,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减少返工和长期维护成本。
进度控制:审核施工计划,监督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影响工期的问题,避免项目无限期拖延。
投资控制:审核工程量和支付申请,处理变更与索赔,将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防止资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