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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了立中年产1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聘请了3位专家,参加单位还有****(编制单位)。验收组通过现场踏勘,听取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建设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介绍,审阅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如下结论:“****立中年产1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项目(一期)落实了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建成的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同意****立中年产1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报告完成后,应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验收报告,现对《立中年产1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及验收意见公示下载链接:
https://www.****.com/surl_yNaj3N9SDSZ
编制单位联系人:张工159****0539
建设单位联系人:熊工177****9241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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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