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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五万吨高档涂料配套2.101万吨树脂、稀释剂、添加剂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五万吨高档涂料配套2.101万吨树脂、稀释剂、添加剂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6年3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