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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处置报废资产 | ||
| **** | ||
| ****拟处置报废资产 | ||
| **** | ||
| 正常公告 |
| 机械设备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类型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 计量单位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 生产厂家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 数量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资产系****位于车站综合楼水电设备工程项目配套设备,包括柴油机及发电机组、发电控制屏(配电箱)、油箱共3台及电缆5米,目前均存放于潮汕路2号场地内,无特殊防护,柴油机及发电机组、发电控制屏(配电箱)、油箱均存在锈化等现象,整体状态较差,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已严重磨损、老化,无法正常启动使用;电缆铺设于地下,无法得知电缆的状态。其中,柴油发电机组由原广****电厂制造,铭牌上显示的制造日期为1992年,机组额定功率160kw,额定电压400V,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流290A,额定转速1000r/min,整套柴油发电机组的重量为4600kg,所配套的柴油机为6160A型柴油机,由原**柴油机厂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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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不涉及。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市**区潮汕路4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鹏亮 |
| 注册资本 | 32942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725216P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集团办公会议纪要》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交通集团党委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6】2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8109583 |
| 批准日期 | 2026-01-22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分行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7.3.受让方按规定付清全部的成交价款以及服务费用,转让****交易中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 7.4.受让方须在进行资产交接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拆解、装卸、运输清走等手续,所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后续处置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因拆除搬运标的资产过程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搬运标的资产出现的火警、触电、人员人身损害等安全事故责任等(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受让方未把标的物搬走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收取场地占用费或不经受让方同意把标的物搬出场地或直接进行清理。 7.5.受让方拆卸、转运范围仅限本次转让的交易标的。在转让方现场拆卸须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相关国家、省、市、行业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得干扰转让方的正常工作,且拆卸运输不得损害转让方其它财产安全。若受让方委托第三方拆卸,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对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房屋等的一切损害损失,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7.6.在拆卸、转运交易标的过程中,受让方应提前做好防火、防护等安全工作。在转让方现场进行切割、拆分、装卸、搬运等工作时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施工人员,转让方的财产、人员安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7.受让方转运完所有受让资产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7.8.转让方对标的的质量、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7.9.转让方因本资产转让需承担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机关、****机关征收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和支付,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转让方追缴的情形,转让方可在缴纳前要求受让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受让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昊华土地房地****公司出具的《****处置拟报废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文号:昊华资评报字[2026]第003号)的评估对象范围,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转让****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瑕疵等均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查看,对标的资产的现状以及瑕疵了解清楚,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并对标的资产的价值以及买受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后方可参加受让。一旦成交,标的资产的移交以实际的现场清点和转让方确认为准,品质、数量等如有偏差,成交金额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交易中心补偿或赔偿。
3.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委托聘请具有与标的设备拆除相关的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受让方及其聘请的施工单位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车辆及起重等特种设备,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进入转让方现场使用,施工作业时使用特种设备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受让方或受让方聘请的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聘请的施工人员的原因(包含但不限于未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原因)导致自身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4.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安全及资产安全,资产运输过程中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群体事件、社会事件等一切风险所造成的资产损失、灭失、价值下降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5.本次转让资产,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转让方对《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可能作其他用途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6.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郑煊子,联系电话:0754-****9879。(需提前预约)。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文本及**昊华土地房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昊华资评报字[2026]第003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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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45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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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文本).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冠鹏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7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 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https://www.****.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