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等项目(详见下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大良县东路16****办事处五楼,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8793
传 真:****8793
电子邮箱:chenjiewen@shunde.****.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 |
**** |
**省**市顺****社区**路21号之1号悦腾智能制造园3栋401室 |
**市**区****公司 |
本项目属**项目,主要从事色母、色粉的加工生产。 |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同类型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处理厂。 挤出、注塑、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一个51.8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称量、投料、装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并引至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排放。 ****工厂,落实各项减振隔声措施,生产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声屏障效应,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其中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处理;塑料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粉尘、设备残留物料、废滤芯等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单位;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