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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重新给予批复****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该校学生的生活环境,提升学校学生的住宿水平,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意建设****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地点:**市**区迁江镇南胜街西路38号(****中学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栋5层学生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75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3.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设施工程以及设备购置。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1708.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8.97万元,设备购置费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1.02万元,基本预备费122.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未达到招标标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证书编号S445****000148。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同时作废原批**发改审批〔2025〕47号文件。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来****改革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