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新建 2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

审批
黑龙江-大庆-龙凤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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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676129P于强
张延雷**省**市**区
**省**市******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公司** 20 万吨/年 ABS 装置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省**市**区 ****公司化工一部厂区内
经度:125.20826 纬度: 46.43592****环境局
2022-04-13
庆环审〔2022〕76号912********676129P003P
137485
9229.46****
912********676129P******公司
****0110MA1BGAG724******公司
****0607MA18Y66M6D2025-05-30
2026-01-052026-01-30
http://www.****.com/nd.jsp?id=171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0万吨/年ABS装置**20万吨/年ABS装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ABS 装置的生产工艺采用乳液接枝-本体 SAN 掺混法ABS 装置的生产工艺采用乳液接枝-本体 SAN 掺混法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增设尾气处理单元、除尘设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增设污水预处理单元、废水收集系统;地下水防治措施:装置区、污水预处理单元、罐区及围堰防渗;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振、隔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增设尾气处理单元、除尘设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增设污水预处理单元、废水收集系统;地下水防治措施:装置区、污水预处理单元、罐区及围堰防渗;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振、隔声。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21.618 1007.8 0 0 21.618 21.618
0 1.012 100.78 0 0 1.012 1.0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32 2455.232 0 0 0.032 0.032 /
0 7.334 4398.548 0 0 7.334 7.334 /
0 0.511 801.777 0 0 0.511 0.511 /
0 0.511 1222.7906 0 0 0.511 0.51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场 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 2024 年修改单 依托现有 ****处理场废水总排放口 pH 值监测范围 7.5-7.7(无量纲),BOD5 监测浓度范围 7.0-8.2mg/L,总氮监测浓度范围 13.6-14.8mg/L,总磷监测浓度 范围 0.31-0.42mg/L,氨氮监测浓度范围 1.31-1.46mg/L,CODcr 监测浓度范 围 26-33mg/L,SS 监测浓度范围为 11-16mg/L,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 2024 年修改单表 1 中标准限值要求(COD、 NH3-N 执行表 2 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 COD≤50mg/L、NH3-N≤5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SAN 加热炉 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SAN 加热炉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 1.6mg/m3,NOx折算浓度最大值为 102 mg/m3,SO2未检出,烟气黑度<1 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燃气锅炉排放限 值要求(颗粒物 20mg/m3、NOx 200mg/m3、SO2 50mg/m3、烟气黑度≤1 级)。
2 尾气处理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 2024 年修改单 尾气处理装置 尾气处理装置排气筒中 NMHC 排放浓度最大值 1.67mg/m3,颗粒物排放 浓度最大值 1.6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最大值 0.364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 最大值 0.4mg/m3,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 0.314mg/m3,乙苯排放浓度最大值 0.017mg/m3,NOX 未检出,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 2024 年修改单表 4 及表 6 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 100mg/m3、颗粒物30mg/m3、苯乙烯50mg/m3、丙烯腈0.5mg/m3、甲苯15mg/m3、 乙苯 100mg/m3、NOx 180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最大值 0.009kg/t,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 2024 年修改单表 4 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5kg/t)。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采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 57dB(A),夜间噪 声监测最大值 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区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对污水 预处理单元中的污水调节池、调解池、泥渣池、絮凝池、反应池等池 体,地下污水管道采取重点防渗,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 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中重点防渗 要求。对装置区(地面及围堰)、罐区(储罐到防火堤之间的地面及 防火堤、承台式罐基础)、汽车装卸站台界区的地面、循环水场冷却水池及吸水池的底板及壁板、成品库房地面采取一般防渗,应使用有 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GB/T50934-2013)中一般防渗要求。机柜间、配电间及其他非污染 区域的地面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的地面硬化。保留防渗工程施工 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 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 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 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 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中 pH 值监测范围 7.4-7.6(无量纲), 氨氮监测浓度范围 0.245-0.325mg/L,总磷监测浓度范围 0.04-0.08mg/L,总氮 监测浓度范围 6.05-7.89mg/L,高锰酸盐指数监测浓度范围 1.8-2.4mg/L,五日 生化需氧量监测浓度范围 3.0-3.6mg/L,总有机碳监测浓度范围 1.1-1.7mg/L,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F 监测浓度范围 14.8-17.9μg/L、AOCl 监测浓度范围 133-159μg/L、AOBr 监测浓度范围 16.9-19.8μg/L,汞、砷、镉、铬(六价)、 铬、铅、镍、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氰化物未检出,各监测因子均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送至市政部****填埋场处 理。运营期,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PB 反应器釜底残液、 汽提罐清洗釜底残液、附聚釜清洗釜底残液、各乳胶卸料过滤器废过 滤介质、PB 胶乳储罐残渣、PB 胶乳管道残渣、火炬(含真空系统) 残渣、接枝胶乳储罐残渣、凝聚系统清洗残渣、溶剂蒸发器残渣、乙 苯回收罐废液、ABS 造粒线模头废液、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及浮渣属于 危险废物(HW13),尾气处理系统 SCR 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 (HW50),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理。 本次验收调试期间,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暂存于危险废 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PB 反应器釜底残液、 汽提罐清洗釜底残液、附聚釜清洗釜底残液、各乳胶卸料过滤器废过滤介质、 PB 胶乳储罐残渣、PB 胶乳管道残渣、火炬(含真空系统)残渣、接枝胶乳 储罐残渣、凝聚系统清洗残渣、溶剂蒸发器残渣、乙苯回收罐废液、ABS 造 粒线模头废液、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及浮渣属于危险废物(HW13),尾气处 理系统 SCR 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HW50),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 定期委托**红森林****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一级防控措施为在**装置区 周围设置 150mm 高的围堰,用于事故状态下污水的收集。二级、三 级防控措施依托厂区现有防控系统,事故水通过各装置围堰、罐区防 火堤外的应急污水切换阀汇入 10000m3的事故池。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 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 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①一级防控:本项目**装置区周围设置 150mm 高的围堰,用于事故状 态下污水的收集,防止事故水的漫流。二级、三级防控:依托厂区现有防控 系统,即:通过各装置围堰、罐区防火堤外的应急污水切换阀汇入厂区雨水收集系统,雨水系统收集进入 10000m3的事故池作为二/三级防控措施。 ②2023 年 2 月 23 日,****在 ****环境局****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 案编号:230603-2023-001-H。 ****公司成立了 HSE 管理机构,公司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为第 一责任人,主抓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 ****公司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和风险管理,按照公司-分厂-主体装置/ 车间三个级别建立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实现对接和联动。 为验证应急设施的完整性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每年都组织应急演练。 每年组织全厂进行应急演练。各分厂及车间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 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控****中心控 制室;燃料气管网依托厂内现有;依托现有化验室及设施;产 生的事故水完全能够依托厂内现有一 座 10000m3事故水池;**装置区域的初期雨水收集管 网,依托化工三厂原有的雨水排 水总管网;依托厂区内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控****中心控 制室;燃料气管网依托厂内现有;依托现有化验室及设施;产 生的事故水完全能够依托厂内现有一 座 10000m3事故水池;**装置区域的初期雨水收集管 网,依托化工三厂原有的雨水排 水总管网;依托厂区内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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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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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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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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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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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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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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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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