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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96 元 | 1 项 | 313,896 元 |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租赁服务。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按《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链路及物联网卡租赁费、人工费、利润、税金、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所有软硬件建设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二)投标人必须按照明细报价表认真填写各项明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分项限价和采购预算。
1.中标人在租赁服务期限内提供免费维护服务。
2.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有科学运维保障机制,建立专门维护机构并落实具体人员,提供在**的固定售后服务点的地址及维修人员名单。并按投标承诺要求进行故障排除,联网恢复。
一级线路(即核心网、汇聚网等线路)中断排除时间:承诺修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级线路(即**接入点等线路)故障排除时间:承诺修复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级线路(即**接入点等线路)故障排除时间:承诺修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
四级线路(即农村地区接入点等线路)故障排除时间 承诺修复时间,不超过8小时
注:经采****公司原因造成的区域性停电以及经审批的系统升级维护、工程割接、自然灾害、骚乱等因素造成的线路不在线情况,可不计入考核,但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合理的恢复故障,超过时限的,按照网络运行期间的网络考核内容规定处理。
(2)提供在**区的固定售后服务点的地址及维修人员名单,并提供驻场运维服务。
(3)合同期内单条链路出现一月累计断网24小时以上的情况,扣除该条链路当月租金。
(4)投标人未按照故障承诺修复时间要求排除故障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该点位当月租赁服务费用。一月内累计超过10个点位未按时修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及服务一旦出现网络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承担采购人所有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注:网络安全事故是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互联网、视频专网、**信息网、**信息网边界接入网络相互之间发生互联互通的情况;网络链路被恶意攻击、非法入侵以及其他产生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或网络瘫痪的事件(不可抗原因除外)。
付款方式为按月考核,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据实结算。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在此条款内。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影响需方工作开展,每逾期一日,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0.01%),逾期十日,采购人可没收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拒付合同价款并可解除合同。
如有单方申请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导致违约的,违约方需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标书代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