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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重新给予****村委山塘水源治理及农田灌溉水渠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求,同意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革局关于****村委山塘水源治理及农田灌溉水渠修缮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64号)文作废。
二、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推动乡村**发展,同意建设****村委山塘水源治理及农田灌溉水渠修缮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镇沐恩村。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沐恩村委山坪塘治理工程:对沐恩村2000亩粮食主产区范围内的五个山塘的水源进行清淤及坝基加固。清淤面积共约33亩,坝基修缮加固约1100米长。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①六塔塘至下沐恩大垌段:**三面光水利沟渠,规格为500mm*600mm,长度为2000米。
②三界至桥头段,**三面光水利沟渠,规格为600mm*600mm,长度为2400米。
③三界至大塘、小塘、古友段,**三面光水利沟渠,规格为500mm*600mm,长度为800米。
④上沐恩盘塘至上沐恩村桥头,**三面光水利沟渠,规格为500mm*600mm,长度约350米;
⑤修缮水利沟渠约15000米,其中:主渠道约10000米,支渠道约5000米。
六、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784.51万元。其中工程费67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6.66万元,预备费22.85万元。劳务报酬发放: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09.61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45.87%。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67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9.51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七、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施。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项目总劳务工程量12792工日,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272人,其中返乡农民工81人、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0人、未就业退役军人19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31人,企业失业人员53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48人。预计组织培训人数为272人,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八、招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群众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等。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局关于****村委山塘水源治理及农田灌溉水渠修缮以工代赈项目的选址意见。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无需办理,根据《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该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项目单位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无需办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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