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审批象州县百丈乡农村道路拓宽及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6〕3号)

审批
广西-来宾-象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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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审批**县百丈乡农村道路拓宽及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6〕3号)
2026-01-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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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重新给予**县百丈乡农村道路拓宽及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正信伟业****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求,同意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革局关于**县百丈乡农村道路拓宽及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72号)文作废。

二、为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同意建设**县百丈乡农村道路拓宽及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县百丈乡。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县百丈乡各村屯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拓宽混凝土道路总长约10公里、宽1米,混凝土路面硬化5.92公里、宽4米,道路维修0.2公里,会车平台1个,盖板涵拆除重建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

六、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773.17万元。其中**费659.01万元,建设其他费用77.34万元,基本预备费36.82万元。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280.20万元,占申请中央资金的比例为42.52%。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659.0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114.17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施。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项目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235人,其中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务工人数82人,返乡农民工人数12人,退役军人务工人数1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138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2人。预计用工12216个工日,发放劳务报酬金额280.20万元,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为42.52%。预计培训务工群众235人,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

八、招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群众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等。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局关于**县百丈乡农村道路拓宽及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的选址意见。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无需办理,根据《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该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项目单位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无需办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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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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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