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1、****(询价单位名称)的**县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及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监理)(询价项目名称),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选定承包人。
2、本次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询价项目的内容:询价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2 报价上限价及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本项目为6个标段。
| 序号 |
标段 |
询价内容 |
数量 |
上限价(元) |
监理期限 |
备注 |
| 1 |
标段一 |
**县白鹤镇**村下汪区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
1项 |
85039 |
暂定180日历天,具体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
| 2 |
标段二 |
白鹤镇**区块农田建设项目 |
1项 |
105399 |
暂定210日历天,具体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
| 3 |
标段三 |
**县泳溪乡干坑村水牛塘区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
1项 |
95749 |
暂定200日历天,具体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
| 4 |
标段四 |
坦头镇金家坦村农田建设项目 |
1项 |
78743 |
暂定150日历天,具体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
| 5 |
标段五 |
坦头镇**、下李区块农田建设项目 |
1项 |
87954 |
暂定210日历天,具体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
| 6 |
标段六 |
**县坦头镇马鲤岙村桥头朱区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
1项 |
82657 |
暂定210日历天,具体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
2.4 询价项目地点:
标段一地点:**县白鹤镇**村下汪区块;
标段二地点:**县白鹤镇**区块;
标段三地点:**县泳溪乡干坑村水牛塘区块;
标段四地点:**县坦头镇金家坦村;
标段五地点:坦头镇**、下李区块;
标段六地点:坦头镇马鲤岙村桥头朱区块。
3、询价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网址:https://tiantai.****.com/xe/login)。
5.2 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09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加急标书代写
方式:潜在询价响应单位可通过登录**县阳光招采平台(https://tiantai.****.com/web/home)浏览公告。
6、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6.1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6.2 投标(响应)地点(网址):请登录“**县阳光招采平台”投标(网址:https://tiantai.****.com/web/home)。
7、开标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7.2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县阳光招采平台 ”(网址:https://tiantai.****.com/bidweb/index.html。电子标服务
8、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8.1询价响应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县阳光招采投标制作工具”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再上传至“**县阳光招采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投标制作工具要使用投标工具锁,工具锁办理链接https://commkey.****.cn/RegisterRockey/Login/NewLogin.aspx,技术咨询电话:陈工 180****0526。
9、投标保证金
9.1、担保金额:标段一: 1500 元;标段二: 1500 元;标段三: 1500 元;标段四: 1500 元;标段五:1500 元;标段六:1500元。(各标段独立办理,若同时参加六个标段投标的,需缴纳六个标段的担保金额)。
9.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
询价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县阳光招采平台”****银行数字保函、担保数字保函、保险数字保单,否则保函(保单)无效。不允许采用纸质保证金保函(保单) 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9.3、电子保函办理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县阳光招采平台”显示是否有效为准。
9.4、保函(保单)的有效期为一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询价响应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
(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询价响应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询价响应单位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
11、业务联系:
询价单位:****
地址:**县****路1号(**县基投大楼)
联系人:褚银键 许光美 联系电话: 159****0997 137****92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点:**县****路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76-****2175
12、本公告发布媒介:
12.1 **县阳光招采平台(https://tiantai.****.com/web/home)
12.2 ****政府>首页>重点公开领域>公共**交易>公共**交易(http://www.****.cn/col/col****806/index.html)
下载 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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